老赖没房没车没存款?虚拟账户余额也可被执行!昨日,记者从苏州市天河区法院得悉,针对越来越多人应用网络停止买卖、理财等状况,该院已开端针对老赖们的“虚拟财富”停止查询划扣。
今年以来,天河法院共受理涉网络虚拟财富执行案件5起,案件中的老赖们都开有网店经过支付宝[微博]账户停止收益,因不实行裁判文书内容被申请执行。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,法院对老赖们的支付宝账户停止划扣,共执行2.3万元。经方法官指出,案例中,法院固然能够经过支付宝公司辅佐执行,划扣被执行人虚拟账户内的余额,但暂仍无法完成对账户的冻结。
老赖支付宝被扣划4000元
依据民事调解书,丁先生及某化装品公司需归还马女士100多万元。但丁先生及化装品公司却不断没有实行还款义务,马女士向天河法院申请强迫执行。
天河法院调查发现,发现苏州某化装品公司在一家电商网站上开设名为“米×物语旗舰店”、“蓝×心语”两间网络虚拟店铺,并开设了支付宝账户。随后,经方法官前往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,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,请求辅佐冻结、扣划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内的款项。
最终,支付宝公司配合法院扣划了苏州某化装品公司支付宝账户内的余额4546.42元,但无法对支付宝账户停止实践“只收不付”的冻结。
倡议:虚拟账户挂钩“老赖”黑名单
经方法官表示,苏州讨债公司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富的规则》规则,支付宝账户等金融产品可视为法院可执行的“其他财富权”。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不同情形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被执行人的财富,互联网金融财富应属于可执行财富之列。
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,歹意逃避实行法律文书肯定义务的被执行人,法院将依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、拘留,构成立功的,将依法追查其刑事义务。另外,关于有辅佐执行义务的单位,如回绝配合或者阻碍执行的,法院也将依法对该单位主要担任人予以罚款或拘留。
因而,相关网络金融公司、支付平台企业应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账户注册信息、资金余额和流转记载等明细,及时配合法院划扣、冻结资金。推进网络虚拟支付平台账户树立信誉档案,将被执行划扣、冻结的账户与其买卖信誉状态挂钩,迫使老赖尽快实行义务。